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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信息披露报告

2017-07-20 15:51:4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第二节  公司基本信息

法定中文名称: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ichuan Jiang′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中文简称:江安农商银行

英文简称:Jiang′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英文缩写:JARCB

法定代表人:刘刚

董事会秘书:李兴智

注册地址:四川省江安县江安镇信合路59号

邮政编码: 644200

联系电话:0831-2633813

传真:0831-2630799

电子信箱:yb618310@scrcu.com.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62A5892B

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亿柒仟陆佰肆拾万元正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248H351150001

信息披露载体:江安农商银行辖内各网点营业大厅和四川农信蜀信网官方网站

 

第三节 主要会计数据摘要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期末比期初

资产总额

744,621.04

573,098.99

171,522.05

所有者权益

42,094.46

36,549.12

5,545.34

营业收入

24,192.17

22,600.01

1,592.16

利润总额

9,667.56

3,743.62

5,923.94

净利润

6,456.92

2,013.60

4,443.32

每股净资产(元)

2.39

2.18

0.21

每股净收益(元)

0.37

0.12

0.25

注:本表根据审计报告编制。

二、主要会计指标           单位:%

项目

标准值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期末比期初

资本充足率

≥10.5%

14.35

14.00

0.35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

235.49

222.13

13.36

资产流动性比例

≥25%

72.39

33.07

39.32

资产收益率(资产利润率)

≥0.6%

1.47

0.71

0.76

净资产收益率(资本利润率)

≥11%

16.42

5.63

10.79

不良贷款占比

≤5%

3.82

4.75

-0.93

拨备覆盖率

≥150%

175

151.85

23.15

贷款比例

≤75%

47.93

49.85

-1.92

最大单户(集团)贷款比例

≤10%

5.27

5.30

-0.03

三、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期末比期初

资本总额

45,505.43

39,598.30

5,907.13

核心一级资本

42,094.45

36,549.10

5,545.35

二级资本

3,410.98

3,049.2

361.78

资本净额

45,505.43

39,598.30

5,907.13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42,094.45

36,549.10

5,545.35

一级资本净额

42,094.45

36,549.10

5,545.35

风险加权资产

317,039.43

282,780.38

34,259.05

资本充足率(%)

14.3532

14.0032

0.3500

一级资本充足率(%)

13.2774

12.9249

0.352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3.2774

12.9249

0.3525

四、股东权益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报告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报告期末

股本

16,800.00

840.00

 

17,640.00

资本公积

7,092.20

32.41

 

7,124.61

盈余公积

1,993.43

645.70

 

2,639.13

一般风险准备

5,091.63

0.00

 

5091.63

未分配利润

5,571.85

4,027.25

 

9,599.10

股东权益合计

36,549.12

5,545.34

 

42,094.46

注:本表根据审计报告编制。

 

第四节 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情况

()股本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况:根据省联社《关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2015年度股金分红指导的意见》(川信联发〔2016〕78号)文件和本行2016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安农商银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江安农商银行2015年度股金分红方案”2个决议之规定,本行2015年度股金分红按照账面股本总额(实收资本)的 10%分配股金红利,其中50%用于现金分红,50%用于转增股本。股金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20%),由本行从本次分配的现金分红中代收代缴。据此,本行2015年度股金分红16,800,000 元,其中:现金分红5,040,000元;转增股本8,400,000元。股本金(实收资本)总额由168,000,000股变更为176,400,000股。

报告期末,公司股本总额为176,400,000股。

 (二)股本结构                      单位:户、万股、%

股份类别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户数

持股数

占比

户数

持股数

占比

法人股

13

6,312.77

35.79%

12

6,012.16

35.79%

自然人股 

767

11,327.23 

64.21%

768

10,787.84

64.21%

其中:内部自然人股

240

2,436.46

13.81%

242

2,318.77

13.80%

合计

780

17,640

100%

780

16,800

100%

注:内部自然人股统计口径包括本行的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离职职工和职工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死亡职工继承人持有的股份。

()股权变更

报告期内,本行共受理股权变更28笔,变更股份16,796,11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952%。其中:股份转让27笔,转让股份16,443,319股,自然人股份转让25笔,转让股份3,387,319股,法人股2笔,转让股份13,056,000股;股东股份继承:股份继承1笔,继承股份352,800股。

(四)股权质押

报告期内,本行设定质押的股份34,532,64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9.58%。

(五)股权冻结

报告期内,本行四川省江安博大煤业有限公司168万股权被司法部门冻结。

二、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权状态

(正常/部分质押)

1

四川上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8,820,000

5%

部分质押

2

成都星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702,400

4.93%

部分质押

3

四川特利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702,400

4.93%

正常

4

四川瑞祥星商贸有限公司

  7,533,926.4

4.27%

部分质押

5

泸州市星弘电子有限公司

  7,056,000.

4%

正常

6

宜宾县吉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000,000

3.4%

正常

7

四川领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708,704

2.67%

部分质押

8

泸州市博鸿商贸有限公司

   2,940,000

1.67%

部分质押

9

江安县川南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690,688

1.52%

部分质押

10

宜宾市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90,688

1.52%

正常

上述股东无关联关系。

 

第五节 公司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概况

(一)三会一层设立情况

本行致力于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架构,严格遵守法律、监管法规,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以充分保障广大股东的权益。本行设立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即“三会一层”。股东会是本行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高级管理层是本行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二)公司组织架构

本公司组织架构体系以零售银行战略为总揽,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按照建设前台营销服务功能强大、中台风险控制严密、后台支持保障有力的运行机制理念,坚持前中后台相分离的原则, 坚持“三道风险防线”职责清晰的原则,坚持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全覆盖的原则,坚持流程顺畅、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监管、行管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的持续优化。

1.“三会一层”架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监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经营层及其下属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设置。其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按公司治理要求建立健全。

2.经营管理层条线部门

(1)前台部门

前台设立个人(小微企业)金融部、电子银行部、公司业务部(营业部)、支行、分理处。

(2)中台部门

中台设立计划财务部、风险与合规部、审计监察部。

(3)后台部门

后台设立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安全保卫部。

运营管理部下设后督中心、授权中心、清算中心、自助银行运行管理中心,安全保卫部下设集中监控中心。

计划财务部与运营管理部合署办公,由运营管理部统一运行管理。

3.党建办事机构

党委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其职责按相关要求细化制订。

纪检监察室设在审计部。

(三)公司分支机构

网点名称

负责人

网点名称

负责人

江安农商银行营业部

刘  峻

江安农商银行夕佳山支行

肖  毅

江安农商银行竹都支行

周世杰

江安农商银行红桥支行

邓  伟

江安农商银行江安支行

罗  敏

江安农商银行大井支行

罗  腾

江安农商银行四面山支行

喻  珣

江安农商银行万里支行

缪  叶

江安农商银行井口支行

禹  红

江安农商银行五矿支行

王  健

江安农商银行铁清支行

覃仁惠

江安农商银行汉安分理处

张  剑

江安农商银行迎安支行

杨  峰

江安农商银行南街分理处

朱彩虹

江安农商银行桐梓支行

樊雪红

江安农商银行广福支行

张  淼

江安农商银行滥坝支行

巫礼彬

江安农商银行石丰支行

缪  宇

江安农商银行怡乐支行

肖  旭

江安农商银行水清支行

陶  栩

江安农商银行留耕支行

杨  勇

江安农商银行强壮支行

李林琴

江安农商银行蟠龙支行

肖永志

江安农商银行南井支行

赵  钦

江安农商银行底蓬支行

王  鑫

江安农商银行仁和支行

张校僮

江安农商银行大妙支行

朱永吉

江安农商银行阳春支行

程培勋

江安农商银行淯江支行

熊  雷

 

 

 

二、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董事会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内部董事2名;外部董事3名(企业法人股东董事2名,自然人股东董事1名),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设秘书1名,协助董事和董事长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三农”委员会6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议事协调机构。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议事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开会议事,全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织会议16次,对涉及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绩效薪酬分配、高管任职资格审定、董监事履职评价、网点转型、信贷支持“三农”经济、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等事宜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委员会意见。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4次董事会议,独立董事均按时参加。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内,王绍奎、倪云二位独立董事都能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并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本公司的发展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对本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了实质性作用。没有发生对本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四、监事会

(一)监事会

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股东监事1名,外部监事2名。

(二)监事会专业委员会

监事会下设3个专业委员会,即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内控评审委员会。

(三)监事会专业委员会议事情况

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开会议事,全年监事会专业委员会组织会议7次,对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董监事及高管层履职评价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五、经营层

(一)经营层

江安农商银行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3名组成,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2名。

(二)经营层专业委员会

1.目标管理委员会、财务审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计划财务部。

2.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风险与合规部。

3. 授信审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个人(小微企业)金融部。

4.问责处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审计部。

5.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采购委员会、招标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管理部。

(三)经营层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6年度,经营管理层召开财务审批委员会会议38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20次;授信审批委员会会议48次;采购委员会会议 15次;招标委员会会议10次;基建管理委员会会议6次;问责处罚委员会会议13次。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对本行经营管理目标制定、大额财务费用开支、授信用信审查审批、业务风险评估管理、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处置、违规违制问题处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绩效薪酬拟定实施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和流程进行了审查、审核、审批,有效地促进了本行持续稳健发展。

 

第六节 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情况

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并在宜宾日报及各辖内各营业网点公告处发布了《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定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4月15日上午9点在本行总部六楼一会议室召开,股东及委托代理人54名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表股份合计92,828,203.24股,占有本行表决权股份的55.2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本次大会对11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本行董事会聘请四川蜀南律师事务所对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对本次大会全程现场见证,出具股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律师见证书。

二、股东大会的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54名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对《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草案)》《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金红利分配方案(草案)》《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关于修订<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草案)》等11个议案进行审议并通过。

三、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情况

经律师见证,出席本次2016年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54名,代表股份92,828,203.24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55.26%,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并现场组成监票组和计票组,由王永忠任总监票员,邓晓利、李兴智担任监票员,王绍奎担任总计票员,王江勇、杨正勤担任计票员。上述议案均100%同意票通过,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四、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并在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下,执行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依法合规开展2015年度利润分配、股金分红、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与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基本情况

1.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为:刘刚、李世惠、杨小东、曾智钢、王江勇、王绍奎、倪云。其中,刘刚、李世惠为内部董事,杨小东、曾智钢为外部企业法人股东董事,王江勇为外部自然人股东董事,王绍奎、倪云为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兴智,协助董事和董事长处理日常事务。

2.报告期内监事为:黄柏林、倪斌、邓晓莉、张永红、王永忠。其中黄柏林、倪斌为职工监事,邓晓莉为外部企业法人股东监事,张永红、王永忠为外部非股东监事。

3.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人员为:董事长刘刚、行长李世惠、监事长黄柏林、副行长杨维彬、副行长黄洁。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无变化;法人股东董事卢林调整为曾智钢,并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宜宾监管分局核准同意。

二、员工情况

()员工数量及变化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员工人数为335人,较年初增加10人。其中:在编在岗员工223人,接受劳务派遣人员12人,离岗退养员工31人,离退休员工69人。

(二)报告期末在编在岗人员结构

报告期末,本行在编在岗人员223人,男员工115人、占51.57%,女员工108人,占48.43%;本科及以上人员131人、占58.74%;大专及以下人员92人,占41.26%。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议事情况

按照总行董事会既定目标,本行董事会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当前发展需要,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本行分别于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15日、2016年8月10日、2016年11月30日召开了董事会,分别对《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等21项议案进行审议并通过,同时分别对经营管理、信贷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点转型、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二)董事会开展的主要工作

1.2016年度,召集召开了江安农商银行2016年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依法合规召开董事会例会和临时会议,审议本行重大业务经营事项,决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

3.依法对董事长、行长进行授权,实行分级授权管理。

4.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

5.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作,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并对董事、高级管理层开展履职评价,向监事会报告。

二、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744,621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92,052万元,不良贷款余额11,170万元,占比3.82%;负债总额702,527万元,存款余额609,322万元,低成本存款177,557万元,占比29.14%;所有者权益42,094万元,实收资本(股本金)17,640万元;存贷比例47.93%;总收入37,595万元,总支出27,928万元,实现净利润6,457万元。

(二)主要业务数据摘要

1.存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期末比期初(%)

各项存款余额

609,322.22

513,867.09

18.58

其中:定期存款

78,225.36

71,446.26

9.49

    活期存款

42,890.21

37,213.22

15.26

其中:对公存款

35,335.15

34,233.04

3.22

    储蓄存款

43,1764.83

36,8884.76

17.05

 

12,395.56

6,211

99.57

 

419,369.27

362,673.76

15.63

 

2.贷款情况

(1)按客户类别分类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客户类别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类贷款

27,698.77

9.48

25,913.1

10.12

个人类贷款

264,353.28

90.52

230,259.06

89.88

合计

292,052.05

100

256,172.16

100

 

(2)按客户结构分类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客户结构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农户贷款

259,415.08

88.83

 225,809.59

88.15

农业经济组织贷款

919.3

0.31

1,327.3

0.52

农村工商业贷款

24,271.57

8.31

24,586.9

9.6

其他贷款

7,446.10

2.55

4,438.37

1.73

合计

292,052.05

100

 256,172.16

100

 

 (3)按担保方式分类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式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贷款

94,745.64

32.45

73,243.27

28.59

保证贷款

8,850.08

3.03

8,519.38

3.33

抵押贷款

177,189.18

60.67

162,640.04

63.49

质押贷款

11,167.15

3.82

11,769.47

4.59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00

0.03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0

 0

 

 

合计

292,052.05

100

256,172.16

100

 

(4)按五级风险分类      单位:人民币万元

风险分类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贷款

  265,697.84

90.98

238,328.04

93.03

关注贷款

15,183.25

5.2

5,663.77

2.21

次级贷款

9,504.12

3.25

9,088.79

3.55

可疑贷款

1,644.61

0.56

3,091.56

1.21

损失贷款

22.23

0.01

0

0

合计

292,052.05

100

256,172.16

100

 

    ()主要经营成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期末比期初(%)

利息净收入

13,448.90

16,494.39

-18.4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941.89

568.07

65.81

投资收益

9,785.60

5,523.06

77.1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0.80

504.19

-44.31

业务及管理费支出

9,952.61

9,254.52

7.54

营业利润

9,692.20

3,904.31

148.24

营业外收支净额

-24.64

-160.69

-84.67

利润总额

9,667.56

3,743.62

158.24

净利润

6,456.92

2,013.60

220.67

 

三、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3号)规定,截至2016年12月末,本行全部关联方表内外授信净额为401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0.88%,即全部关联度为0.88%。 本行对江安县川南医院股东给予贷款支持4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方式,贷款利率按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系统定价。贷款的发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相关管理规定,贷款条件未优于其他同类借款人。

四、集团客户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末,本行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5.27%,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31.17%。对集团客户四川新雷实业有限公司统一授信2,400万元,合计信贷支持2,400万元。本行对单一集团客户的贷款集中度未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5%,符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

五、不良贷款及管理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11,170万元,占比3.82%,比年初下降1,009万元,占比下降0.93个百分点。

2016年度,本行面临不良贷款反弹形势异常严峻,加强不良贷款清收作为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坚持“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失问责”的原则,通过全员参与、奋力清收,大力压降不良贷款。一是根据省联社不良贷款任务要求,每季度制定了下达了目标任务,配套出台了不良贷款清收考核办法,按季对不良贷款清收进度进行分析通报、奖惩考核,充分调动全员清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利用法律手段进行信贷逾期客户的催收。全年诉讼收贷案件已审结8件,诉讼金额148.5万元,已执行收回31.5万元;清收地方性债务贷款7笔,本息共计531万元。三是通过与巴中市荣鑫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签订不良贷款风险代理合同,实行委托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全年收回不良贷款78笔,本息共计285万元。

六、抵债资产及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抵债资产发生额和余额为零,2016年全年未接收、也未处置抵债资产。

七、公司面临的风险及相应对策

本行在报告期及未来的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行按照省联社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深入推动风险管理和流程银行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对经营的全过程和动态的风险管理,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面临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1.市场准入机制。一是在遵循本行市场定位前提下,实施好客户分类、评级和准入的审批机制;二是对授信申请准入的分级审批机制。

2.放款审核机制。根据“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要求,设立放款审查岗,专门负责放款前的审查工作,防止违规操作和贷款资金挪用风险。

3.质量监测机制。主要通过对信贷资产各项评价(监管)指标的持续测算,监督本行整体信贷运行质量状况,并及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建议。

4.风险预警机制。一是对各类风险预警信号作出了详尽的列示,并规定各类预警信号的上报时限;二是在尽职问责制度中对风险预警工作明确问责条款;三是开展对客户、区域、行业、贷款品种和信用等方式级等多维度的风险限额管理进行调研、摸底和探索;四是加强贷后管理力度,出台《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贷后风险预警管理办法》,实现了对大额贷款的重点监测和风险提示。

5.信贷退出机制。根据本行对客户和行业的了解,在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客户中,筛选出行业发展前景不明,成长性以及经营盈利情况不符合预期、还款能力下降的客户,逐步压缩其贷款规模,从而达到控制信贷风险的目的。

6.不良资产处置机制。一是规范不良资产处置的流程;二是保证不良资产处置的合法合规;三是落实专人加强对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四是实施对不良贷款的问责制度。

(二)市场风险。本行的市场风险主要集中在利率风险方面。本行强化业务授权、敞口限额和流程监控管理,定期监测利率变动情况,实行贷款利率定价政策,适时调整,提高利率风险变动的分析预测能力,规避利率风险。

(三)操作风险。

1.梳理修订完善制度、流程。按照一项业务一个流程、一个产品一个流程、一个岗位一项职责的原则以及高风险长流程、低风险短流程的要求,重新审定定稿所有操作制度和岗责文件,基本涵盖本行所有业务制度、品种和所有岗位。

2.实施精确细化风险管控。充分发挥远程监控系统、事后监督系统、敏感交易系统和远程授权系统的作用,通过对全行业务、员工行为监督、纠错、整改、提高,消除了风险隐患。

3.加大操作风险监控力度。2016年开展了“防范操作风险教育年”等活动,对员工行为、信贷业务、票据业务、会计出纳操作、ATM机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风险排查,对违规违制人员落实整改措施,并按规定进行了处罚。定期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监察部门作用,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规范员工行为。

4.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参观监狱、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江安县检察院领导授课等多种形式的风险合规学教活动,努力构建以诚信、合规、尽职和感恩为核心内容的企业文化建设。

(四)流动性风险。本行制订了《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管理暂行办法》《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压力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规定,由流动性风险管理部门严格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强化存贷比管理、备付率管理,科学计划日常头寸,加强市场分析、完善流动性应急计划,严格监测并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和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通过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本行未出现流动性风险。

八、内部控制报告

(一)完善组织构架。本行依据业务流程设置组织架构、调整部门职能,确保组织架构设置适应业务流程需要。在组织架构设置过程中,以党委为核心,治理为重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坚持 “前中后台分离”、“垂直条线化”和“后台集中运营”等原则,实现组织机构的精简高效运营。

1.公司治理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法人治理要求选举产生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建立健全了董事会、监事会下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建立完善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三会一层”以及其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分工合作制度、沟通协调制度、质询监督制度,明确各自职责边界,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者根据各自的权利和职责实现了有效制衡。

2.实行机构扁平化管理。一是强化机构扁平化管理。实现目标考核、财务费用、信贷审批等扁平化管理,突出网点营销和服务功能;提高内部运转效率,减少业务流程环节,提高服务管理能力,快速响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二是强化财务精细化管理。建立了以“全面成本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模式,按照“统一会计制度,统一预算管理,统一资源配置”的要求,强化财务计划、信贷计划、资金计划的统一管理,提高有效的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能力。

3.实施前中后台分离,改造组织架构。按照机构扁平化、业务专业化、管理条线化的改造了组织架构,构建了风险管理的第一、二、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为业务与管理保障部门,第二道防线为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第三道防线为审计监察部门,通过三道防线建设,形成前台营销服务职能完善、中台管理控制严密、后台保障支持有力的组织架构。

(二)推进全面风险管控。2016年,按照省联社“防范操作风险教育年”“风险控制提升年”活动总体部署,分业务板块、分业务条线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全面掌握风险状况,突出风险管控的重要领域,确保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1.扎实开展“防范操作风险教育年”“风险控制年”活动。一是自下而上,全面排查。各支行、分理处及部门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员工道德、贷款业务、门柜业务、资金、票据、债券、非标业务、电子银行业务、银行卡业务、安全保卫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或问题隐患逐一建立了台账,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二是自上而下,全面检查。按照活动要求,总行成立检查组,对全辖营业网点的电子银行业务、柜面业务操作和财务管理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前期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面达到100%。三是落实整改,降低风险。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各业务条线在风险控制中存在的风险点和问题,落实问题整改的时限和要求,采取现场整改和督办整改的方式,逐一落实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防止风险和损失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2.突出风险防控重点。一是以信贷风险防控为重点,强化贷后管理。实行贷款管理责任制,根据贷款风险敞口,实施差别化的贷后管理流程,坚决杜绝贷后检查走形式。二是以柜面风险防控为重点,强化制度执行。根据省联社及银监局、人民银行相关制度办法要求,结合“防范操作风险教育年”活动,对全辖网点开展了会计出纳操作风险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有效防范柜面操作风险。三是以道德风险防控为重点,强化员工合规教育通过检查“排问题”,通过监控视频“亮问题”,用身边的违规给员工从视觉上给予冲击,从正面引导和反面教育为导向,加强员工合教育,使员工树立合规操作意识,从源头上防止道德风险。

3.着力抓“双降”。一是加强“双逾”贷款的处置清收和监测管理。针对经济下行导致“双逾”贷款不断攀升的问题,本行迅速组织辖内支行逐行逐笔逐户进行研究,逐户落实了清收处置责任人,并纳入专项管理、专项考核、专项问责,多措并举压降不良贷款二是千方百计压“不良”。2016年,开展了不良贷款清收专项竞赛活动,充分借助不良贷款管理系统的科技支撑,对全行表内不良贷款逐笔建立台账,采取“谁管理、谁清收”的原则,加大不良贷款清收。三是强化问责处理。对“双逾”贷款和新形成的不良贷款全面责任认定,强化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对不良贷款实施全面管理和过程跟踪,把信贷资产质量的提升和不良贷款的清收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逐步化解不良贷款,提升信贷资产质量。

(三)加强财务收支管理。一是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约税收成本。减免2016年10万元以下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金109.68万元及减免2016年企业所得税909.84万元。二是加大利息收入。深入挖掘收入潜力,将贷款收息率和已核销/置换不良贷款利息收回额纳入专项考核,千方百计提高资金的收益率。三是加强资金营运的管理。按照“安全、合规、效益”的经营要求,加强富余资金的营运,全年实现资金营运收入14,169.4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0.67万元。四是加大中间业务收入的组织。全年实现中间业务收入1,044.88万元,较同期增加421.97万元,中间业务净收入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1.38个百分点。

(四)扎实推进案件防控工作。2016年,本行按照省联社及宜宾办事处总体要求,以防控风险、促进合规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全面实现了“零案件”目标,确保了业务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利用审计管理系统开展非现场审计。落实专人负责非现场审计工作,充分运用审计管理系统审计模型和查询功能,排查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行为和案件线索,做到精准制导、精确打击;对排查出来的风险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及时推送至现场审计人员开展查证核实,并后续跟踪核查结果及整改处理情况。二是针对重点网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重要业务开展专项审计。2016年共开展新增大额贷款、不良贷款、资金业务、重要岗位人员离任、抵质押物品和有价单证等项目审计28项次,累计投入750个工作日。全年累计发现违规问题5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提出整改意见40条,处理各类违规人员193人次,其中:经济处罚146人次,金额145,100元,违规积分25人次,积分45分;通报批评13人次;警告处分1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已整改问题56个。

2. 夯实案防基础。一是强化案防责任落实。本行把案件防控责任细化和分解到每个机构、每位员工头上,建立起领导包片、职能部门挂网点的工作责任制;与各职能部室、营业机构签订了案件防控、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保卫和防火防洪目标责任书,与每位员工签订了岗位案件防控责任承诺书,与友邻单位和个人签订了治安联防协议,明确各单位、部门、岗位案防工作目标及案防职责,确保案防安保工作不留“死角”。二是健全案防制度体系。建立总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负总责,领导班子分别抓,各支行、分理处及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案防安保责任体系,修订和完善了《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等29个相关制度和办法,确保每一项业务流程、员工行为纳入制度管理。三是强化员工案防意识。全年组织各项业务、制度培训35次,学习讨论省联社、银监部门、公安等部门下发的各类《案情通报》《案防工作通报》19期,按季开展防抢、防火、防爆炸等预案演练,着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九、利润分配方案

2016年实现净利润6,456.92万元,上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5,571.85万元, 2016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9,599.10万元。根据《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全省农信系统2016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川信联发〔2016〕183号)的规定,对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计提所得税后)按以下方案分配:

(一)按当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45.69万元;

(二)留存5,811.23万元作为待分配利润。

十、下一年度经营规划

2017年全行工作总体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岁末年初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经济运行态势和省联社“十三五”业务发展规划,以“务实创新、服务民生,依法经营、从严治社,尊重规律、科学发展”为方略,以零售银行建设为目标,以网点转型为抓手,以风险防控为要务,以业务发展为基础,强化党风廉政、案件防控,着力推进服务转型、业务转型、队伍转型、风控模式转型,实现业务经营稳健快速发展。

(一)业务发展指标。一是存款增长目标,计划2017年净增8亿元,年末余额达69亿元;二是贷款增长目标,计划2017年净增4亿元,年末余额达33.2亿元;三是2017年确保本行涉农持续增长,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二)财务收支目标。计划2017年实现各项业务收入3.8亿元,利润总额9,370万元。。

(三)电子银行推广应用指标。2017年电子银行交易占比达到85%以上,个人有效客户数达到2.5万户,活跃客户数达到1.5万户以上。

(四)风险控制指标。

1.安全性指标。不良贷款率控制在3.8%以下。

2.流动性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不低于40%。

3.资本充足率指标。按照新资本管理的相关要求,资本充足率将保持在12%以上。

4.专项准备提取方案。贷款拔备覆盖率保持在150%以上。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及审议的内容情况

2016年,本行监事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6个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草案)》、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评价的报告》、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金红利分配方案(草案)》等。

(二)监事会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2016年,按照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了本行董事会4次例会,对董事会审议表决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股权管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股金分红方案、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监督。

监事长本人或其指派监事列席了本行行长办公会32次、贷审会16次、财审会19次,听取高级管理层工作报告,对高级管理层执行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大宗物品采购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招投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防控等事项进行了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三)监事会督查、调研工作情况

1.督查情况

2016年,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及内控评审委员会加强与本行内设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督促全行各营业机构及职能部门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会计政策,规范业务经营和财务收支活动,加强内部管控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理,重点督促本行开展了存款业务、贷款业务、资金业务、现金及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财务收支、业务条线管理部门履职等检查监督工作;监督本行对内外审计、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风险隐患的问责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上述监督,对本行坚持“务实创新,服务民生,依法经营,从严治社,尊重规律,科学发展”的经营理念,建立和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及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努力提升经营效益和质量,推动本行稳健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促进作用。

2.调研情况

2016年,为防范案件风险,监事会结合近年来银行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反映的银行内控管理存在的难题,就新常态下如何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开展了调研。通过调研,深入揭示了违法违纪行为主要滋生的背景,分析总结了员工行为呈现的特点和应关注的侧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员工行为管理的措施。监事会的调研,对本行加强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工作情况

1.对董事会的履职评价情况。

2016年,本行董事会能够按照《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关注和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职责,承担本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2016年,董事会成功召集了本行2016年度股东大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召开董事会例会4次,审议表决通过本行年度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分支机构及内部管理机构规划、信息披露、重大关联交易、绩效薪酬制度拟定、扶微助小、服务三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权管理办法等议案。制定了本行基本业务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工作汇报,检查督促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以上的会议,独立董事为本行工作时间均达到了15天以上,达到规定要时间要求。与会董事均能客观公正的审议议案,独立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依法合规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未发现董事会履行职责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以及其他损害股东和本行利益的情形,所有董事没有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本行的商业机会,未接受与本行交易有关的利益。

综上情况,经本行董事会自评、监事会复评,本行董事会2016年履职称职。

2.对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评价

2016年,本行高级管理层,面对宏观经济下行、信贷政策紧缩、民间融资和金融脱媒加剧、利率市场化尘埃落定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出台等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的有力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本行董事会各项决议,全面贯彻“务实创新,服务民生,依法经营,从严治社,尊重规律,科学发展”的经营理念,紧紧围绕改革转型这一主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银监部门“一个不低于、三个不低于”目标,强化信贷营销,进行有效信贷投放,切实加大对“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坚持存款立行之本,狠抓存款组织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不断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努力寻求收入多元化和资金营运效益的最大化。积极实施网点转型,促进机构网点由交易核算型向营销服务型转变,提高网点综合服务能力。扎实开展风险控制年活动,严控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加强内部审计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内部监督水平和安全保卫能力,确保业务经营安全运行。完善机制建设,提高工作效能,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各类风险。一年来,高级管理层激流勇进,奋力前行,存贷规模实现稳步增长,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内控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存款净增、贷款净增、不良贷款控制、考核利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等全年主要经营目标任务。未发现高级管理层在履行职责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以及其他损害股东和本行利益的情形

综上情况,经本行董事会初评、监事会复评,本行高级管理层2016年履职称职。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对本行进行监督,并出具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本行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报告期内,本行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新年度工作规划

2017年,江安农商银行监事会,将按照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严格履职。一是按照总行党委的要求,加大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力度,完善纪委、监事会和纪检监察、审计的监督体系,积极协助总行党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纪委、监事会的监督保障作用,切实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二是监事会将从思想认识、制度完善、素质提高、措施加强等方面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监督行为,积极配合党委做好决策部署,在经营上寻求发展,深入研究探讨,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各项业务经营健康持续发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紧紧围绕制度规范、资产质量、财务管理、业务操作流程、新业务拓展的合法性和风险性等工作重心,在参与决策和支持经营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三)改进方法,提高监督效能。发挥求真务实精神,把监事会工作与总行经营管理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强化自本约束机制为切入口,以组织专项审计、非现场检查、调查、跟踪检查等为手段,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的监督,做到履职不越位、办事不错位、工作不空位,提高工作实效。

(四)加强教育,提高队伍素质。结合省联社“依法经营从严治社”活动,对全体党员开展“两学一做”系列教育,加强对干部员工内控意识、内控制度执行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员工内控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加强对纪检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第十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二、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其他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行经营产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及其他损失情况。

三、收购及出售资产、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分立合并事项。2016年度,本行新装修营业用房1宗,金额16.77万元;购置投放存取款一体机3台,金额30.22万元;完成营业网点的门招改造工程131.27万元;建设“农惠通”助农取款服务站10个,金额20万元。

四、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担保事项和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五、本行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处罚。

六、其他有必要让公众了解的重要信息

本行2016年度报告已真实、完整、准确地披露了各项业务经营及运营管理等一系列具体而详尽的情况,本报告期暂无有必要让公众了解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见附件1)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

本行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合并财务报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责任编辑:阿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