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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2015年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报告

2016-06-08 10:02: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于2016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化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长王勇、行长叶先辉、财务负责人李茜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勇                                                

 

 

 

 

第二节 公司基本信息

法定中文名称: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LuZhou LongMaT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中文简称: 龙马潭农商银行

英文缩写:LMTRCB

法定代表人:王  勇

董事会秘书:白冰涵

注册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56号1幢

邮政编码:646000

传真:08302573298

电子信箱:lzlmtnsyh@163.com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500000054539

组织机构代码:08073014-1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369H251050001

税务登记号码:510504080730141

信息披露载体:全行各营业网点和四川农信蜀信网官方网站

 

第三节 主要会计数据摘要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期末比期初

资产总额

1,004,696

656,205

348,491

所有者权益

52,535

46,649

5,886

营业收入

40,719

33,801

6,918

利润总额

14,478

18,215

-3,737

净利润

7,941

13,094

-5,153

每股净资产(元)

2.32

2.26

0.06

每股净收益(元)

0.35

0.46

-0.11

注:本表根据审计报告编制。

二、主要会计指标                       单位:%

项目

标准值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期末比期初

资本充足率

≥10.5%

11.59

13.68

-2.09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

186.28

190.8

-4.52

资产流动性比例

≥25%

74.58

65.53

9.05

成本收入比

≤35%

32.18

32.36

-0.18

拨备覆盖率

≥150%

165.55

403.73

-238.18

贷款比例

≤75%

55.72

58

-2.28

最大单户(集团)贷款比例

≤10%

8.14

5.93

2.21

三、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期末比期初

资本总额

1,004,696

656,205

348,491

核心一级资本

52,535

46,649

5,886

二级资本

5,220

3,905

1,315

资本净额

57,755

50,554

7,201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52,535

46,649

5,886

一级资本净额

52,535

46,649

5,886

风险加权资产

498,184

369,569

128,615

资本充足率(%)

11.59

13.68

-2.09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55

12.62

-2.07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0.55

12.62

-2.07

四、股东权益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报告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报告期末

股本

20,600.00

2,060.00

 

22,660.00

资本公积

3,979.54

6.50

 

3,986.04

盈余公积

3,406.86

794.11

 

4,200.97

一般风险准备

6,097.68

2,433.98

 

8,531.66

未分配利润

12,565.21

591.44

 

13,156.65

股东权益合计

46,649.29

5,886.03

 

52,535.32

注:本表根据审计报告编制。

 

第四节 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情况

(一)股本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况:经2015年4月30日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2,060万元,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原股东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每10股转增1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原20,600万元增加至22,660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股本总额为22,660万股。

(二)股本结构。                     单位:户、股、%

股份类别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户数

持股数

占比

户数

持股数

占比

法人股

30

116,036,195.00 

51.21 

30

103,623,150.00

50.3

自然人股

1,460

 110563805.00

48.79 

1,468

102,376,850.00

49.7

其中:内部自然人股

247

39,451,805.36 

17.41 

248

35,912,863.6

17.43

合计

1,490

226,600,000.00

100

1,498

206,000,000.00

100

注:内部自然人股统计口径包括本行的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离职职工和职工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死亡职工继承人持有的股份。

(三)股权变更。

报告期内,共受理股权变更32笔,变更股份13,815,43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其中:股份转让32笔,转让股份13,815,435股,其中转让自然人股份29笔,转让股份2,864,735股;转让法人股份3笔,转让股份10,950,700股。

二、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权状态

(正常/部分质押)

1

四川省佳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1,527,000.00 

9.5000%

正常

2

泸州恒利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78,730.00 

8.9050%

正常

3

四川省三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1,556,600.00 

5.1000%

正常

4

泸州立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331,133.00 

5.0005%

质押

5

泸州市博智酒类营销有限公司

7,817,700.00 

3.4500%

正常

6

四川桂康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6,922,630.00 

3.0550%

正常

7

泸州市嘉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665,000.00 

2.5000%

正常

8

泸州市江阳区澄溪口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5,665,000.00 

2.5000%

正常

9

四川省恒丰塑胶有限公司

4,532,000.00 

2.0000%

正常

10

泸州市江阳区关圣殿百货市场有限公司

3,399,000.00 

1.5000%

质押

上述股东没有关联关系。

 

第五节 公司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概况

(一)“三会一层”设立情况:本行设有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和经营管理层。

(二)公司组织架构:除三会一层外,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发展规划委员会等7个委员会,监事会下设了内控评审委员会等3个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下设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等7个委员会和9个部门及20个营业机构。

(三)公司分支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营业地址

1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56号1幢

2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光路支行

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25号

3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花池支行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2号一层3号、4号

4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路8号祥和苑小区第7幢楼1层附3号

5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金支行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汇金路12-14号

6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88号10幢1层

7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大街支行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上大街20号

8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汉支行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厂区化工苑社区北方路1号2幢

9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兴支行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2街016号

10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鱼塘支行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镇石堡湾25号

11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洞支行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农贸街2号楼11-12号

12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宁支行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社区安宁街8号

13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龙支行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乡龙云路53号一号门市

14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市支行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旭东路一段27号楼1号

15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加支行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双加社区双加街160号

16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安乡长春路4号1楼1号

17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寿分理处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永寿街160号楼1号

18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峰分理处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奎峰一街34号

19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龙分理处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4街1组12号

20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渡分理处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乡官渡社区育新街129号

二、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一)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业务经营的决策机构,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流程化决策。董事会下设办公室,设董事会秘书1名,兼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需要,本行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农”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议事情况。

1.战略发展管理委员会2015年召开会议4次,通过了《泸州龙马潭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泸州龙马潭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工作意见》。

2.风险管理委员会2015年召开了2次会议,研究了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分析了市场变化,审核了本行风险管理领域的信息披露事项内容,通过了《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案防工作要点》。

3.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5年召开了1次会议,确定了本行两位副行长的关联方。

4.提名委员会2015年召开了3次会议,评审了支行重要岗位人员变动8人次。

5.薪酬委员会2015年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绩效工资的构成、计发范围和标准及季度薪酬分配方案。

6.审计委员会2015年召开了2次会议,审核了《龙马潭农商银行2014年信息披露报告》,应董事会要求发起了《罗汉支行综合审计方案》,并聘请了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行外审机构。

7.“三农”委员会2015年召开了2次会议,分析了本行“三农”业务的发展,确定了进一步加大支持当地“三农”发展的方向,特别关注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需求情况,并提出了加大普及农村地区金融知识力度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杨明珍、毛正碧2015年分别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4次,出勤率100%。

四、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有效履行监督职责;以保护本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重点监督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

五、经营层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

(至报告期末)

叶先辉

龙马潭农商银行行长、董事

53

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袁  敏

龙马潭农商银行副行长

36

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蔡  荣

龙马潭农商银行副行长

44

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第六节 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情况

2015年4月8日,龙马潭农商银行董事会在《泸州日报》上刊登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4月30日,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山海大饭店2号楼2楼多功能厅召开。

2015年5月11日,龙马潭农商银行董事会在《泸州日报》上刊登关于召开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5月30日,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山海大饭店2号楼2楼多功能厅召开。

二、股东大会的审议情况

(一)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八项议案。

(二)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新设合并方式设立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13项议案。

三、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情况

上述议案全部表决通过,其中: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形成了《关于审议通过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等八项决议。

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了《关于以新设合并方式设立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等十三项决议。

四、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严格按照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与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基本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

(至报告期末)

王  勇

龙马潭农商银行党委书记、

董事长

45

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31日

叶先辉

龙马潭农商银行行长、董事

53

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熊国铭

龙马潭农商银行董事、四川佳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53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郭子春

龙马潭农商银行董事、泸州恒利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50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陈明伟

龙马潭农商银行董事、四川省三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37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杨明珍

龙马潭农商银行独立董事

60

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31日

毛正碧

龙马潭农商银行独立董事、安宁镇阳高村阳高村党总支书记,省、市、区、镇四级人大代表

53

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31日

 

2.报告期内监事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

(至报告期末)

詹崇甫

龙马潭农商银行监事长

53

2013年11月至

2015年12月31日

钱碧华

龙马潭农商银行监事、审计部总经理

44

2013年11月至

2015年12月31日

杨建军

龙马潭农商银行监事、泸州生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50

2013年11月至

2015年12月31日

周绍初

龙马潭农商银行监事、泸州公正税务师有限公法定代表人

72

2013年11月至

2015年12月31日

晏晓云

龙马潭农商银行监事、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62

2013年11月至

2015年12月31日

3.报告期内高级管理层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

(至报告期末)

王  勇

龙马潭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45

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31日

叶先辉

龙马潭农商银行行长、董事

53

2014年12月30日至至2015年12月31日

詹崇甫

龙马潭农商银行监事长

53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袁  敏

龙马潭农商银行副行长

36

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蔡  荣

龙马潭农商银行副行长

44

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白冰涵

龙马潭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7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李  茜

财会管理部总经理

42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郭弟忠

业务发展部总经理

53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蒋继友

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47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钱碧华

审计部总经理

44

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王世容

业务保障部总经理

49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潘  峰

电子银行部总经理

34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晏文敏

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46

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31日

王  霞

总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中心总经理

43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庞  健

营业部总经理

37

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31日

芶朝川

南光路支行行长

45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

傅  卉

莲花池支行行长

39

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吴  敏

汇金支行行长

39

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孔令兰

城北支行行长

38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周智敏

胡市支行行长

41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张祖淇

石洞支行行长

49

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31日

潘德风

罗汉支行行长

30 

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胡晓华

鱼塘支行行长

45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罗育江

安宁支行行长

31

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31日

丁念华

金龙支行行长

44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

彭世春

红星支行行长

48

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31日

徐立波

双加支行行长

30

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变动情况。

1.袁敏经泸州银监分局核准为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泸银监复[2015]35号)。

2.蔡荣经泸州银监分局核准为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泸银监复[2015]36号)。

二、员工情况

(一)员工数量及变化。报告期内,本行退休员工6人,共有员工276人,其中在岗员工207人,内退员工26人,退休员工43人。

(二)报告期末在编在岗人员结构。报告期内,本行有在编在岗员工207人,其中男员工70人,占员工总数的33.81%,女员工137人,占员工总数的66.19%;职称分布:中级会计师1人、中级经济师7人、金融理财师2人、助理会计师22人、助理经济师20人、会计员41人、经济员3人;文化程度分布:研究生1人、大学本科144人、大专54人、中专及高中学历8人。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议事情况。

2015年,龙马潭农商银行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共通过各项决议30个。

(二)董事会开展的主要工作。

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订本行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本行分支机构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等工作。

二、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一)业务经营情况。

1.各项存款稳步上升。报告期内,本行各项存款649,416万元,比年初增长92,330万元。

2.贷款规模稳步增长。报告期内,本行各项贷款余额369,865万元,较年初净增37,778万元;其中涉农贷款345,227万元,占贷款余额的93.34 %;存贷比例55.72%。

3.不良贷款控制在行管和监管规定范围内。

4.收入大幅增加,盈利能力不断提高。报告期内,本行实现总收入61,114万元,同比增加收入11,708万元;总支出46,636万元,同比增加15,444万元;实现拨备前利润21,771万元,帐面利润14,478万元;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86.13%;拨备覆盖率166%;成本收入比32.18%。

5.中间业务和新兴业务有效拓展。报告期内,本行累计投放POS机563台,比年初新增222台;累计投放EPOS机183台,全年新投放53台;累计投放自助设备117台(ATM机36台、GRS机78台,查询机3台),较年初新增54台,累计交易笔数246万笔,交易金额358,661万元,实现ATM手续费收入119万元;至12月末累计投放蜀信卡404,484 张,较年初净增125,229张,卡存款余额为146,669万元,活卡率81.32%;新平台累计注册客户数30,819户,有效客户占比46.91%,活跃客户占比31.76%,企业网银客户457户,较年初净增114户;短信银行用户数为67,645户,较年初净增24,241户;实现中间业务净收入1,004万元,代理保险销售额352万元,实现代理保险收入62万元;资金业务总收入达22,838万元,收益率为7.34%。

(二)主要经营成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期末比期初(%)

利息净收入

29,585

32,665

-9.4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887

1,074

-17.41

投资收益

10,157

111

9050.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01

1,222

31.01

业务及管理费支出

13,091

10,912

19.97

营业利润

15,082

19,287

-21.80

营业外收支净额

-604

-1,073

-43.71

利润总额

14,478

18,215

-20.52

净利润

7,941

13,094

-39.35

 

三、集团客户及管理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做严格管理,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5%。报告期内,龙马潭农商银行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8.14%,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的55.34%。

四、不良贷款及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综合运用各种方法进行清收,严控新增不良贷款是提高资产质量的重点,加大对已核销贷款的清收,五级分类不良贷款控制在行管和监管指标要求以内。

五、抵债资产及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狠抓抵债资产的全面清理,建立动态半年报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防止第二次资产损失;二是建立抵债资产检查监督制度,对抵债资产的合规合法性实施有效监管;三是做好市场调查和分析工作,不失时机最大化价格处置资产;四是加大处置力度,采取以处置变现为主,出租管理为辅的处置方式。报告期内处置抵债资产8笔共计109万元,当年接受抵债资产1笔,金额350万元。

六、公司面临的风险及相应对策

(一)信用风险。报告期内,龙马潭农商银行重视强化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信贷操作流程、拓宽信息来源渠道、设置了业务发展部开展专业化、科学化的贷款组合管理、加强对不良贷款的考核和监控工作。

(二)市场风险。报告期内,龙马潭农商银行严格执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信贷管理原则,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风险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情况。

(三)流动性风险。报告期内年末流动性比例74.58 %,核心负债依存度60.27%,流动性缺口率39.38%,均符合监管要求。

(四)操作风险。报告期内,龙马潭农商银行制定了各条线业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内部控制覆盖到所有岗位及各个操作环节;同时认真开展业务调研、检查及审计监督,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对各项业务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有效地防范操作风险。

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机构也相应成立以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案件防控工作小组;二是认真落实案防责任,层层签订案防责任书,全员缴纳了案防保证金;三是防范人为风险,强化业务条线管理,增强案防有效性。报告期内,龙马潭农商银行对总行各职能部门和20个营业网点开展了序时稽核;审查协议、合同107份,审查制度办法35个,按季开展合规专项检查,出具55份合规检查意见书,有效的防范了在操作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全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制行为,无案件、事故发生。

八、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全省农信系统2015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川信联发[2015]173号)、《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省联社决算会议精神及有关财税政策:

1.按当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94万元。

2.提取一般准备2,300万元。

3.其余部份留存作为未分配利润。

九、下一年度经营规划

2016年,龙马潭农商银行将以“促发展、调结构、防风险”为业务经营工作重点,以“择优发展公司客户、做大做强中小微客户、积极支持三农客户”为工作思路,一是调整业务结构,在负债类业务方面加大同业存款组织力度,做好城乡居民存蓄存款和对公存款,在资产类业务方面积极支持服务业,审慎支持酒类、建筑业;二是向精细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三个方面发展,夯实基础管理;三是大力防控贷款劣变,同时强力清收存量不良贷款;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特别要提高大堂经理和信贷客户经理的综合素质。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及审议的内容情况。

2015年,我行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通过了《泸州龙马潭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等21项议案。

(二)监事会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出席率为 100%,亲自出席率为100%;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共4次,列席率为100%。

(三)监事会督查、调研工作情况。

1.督查情况。

一是实施对董事会的决策监督;二是致力于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监督;三是加强财务运行情况的监督;四是加强对风险控制情况的监督;五是加强对本行内部控制治理架构建立完善情况的监督。

2.调研工作情况:监事会成员深入基层支行,就关于人员管理、网点发展、经营模式转变、市场拓展及经营绩效考核等基层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走访、交谈。了解基层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收集了基层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就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等内容与员工做了交流,充分发挥了上下沟通交流、互动的积极作用。

(四)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以及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15年度的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在业务经营及管理过程中谨慎、认真、勤勉、尽职,未发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本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出席股东代表大会2次,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本行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四)信息披露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下一年度工作规划

监事会将在2016年围绕本行中心工作和经营管理实际,深化履职监督、财务监督和内控监督,突出重点监督和专项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持续性和深入性,进一步提升监事会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非现场监督,提升管理能力;二是关注重点事项,强化日常监督;三是开展专项检查,维护监督成果;四是继续强化有效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履职基础。

 

第十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其他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和其他损失情况。

三、我行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见备查文件),报告文号:川华会宜分审(2016)字第 117号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责任编辑:阿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