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个人业务 > 个人贷款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是指四川农信各农商银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已经取得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可在房地产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住房的贷款。

我要贷款 收藏
分享到:

产品详情介绍

产品简介: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是指四川农信各农商银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已经取得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可在房地产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住房的贷款

适用对象: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是年龄在18(含)--70周岁(含)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的自然人。

特色优势: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除具备个人一手住房贷款的所有特色优势外,还具备以下特点:

1.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优质安全—对在四川农信经办行办理个人二手住房贷款的买卖双方提供优质的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2.还款方式灵活—借款人可选择委托扣款、柜面还款、四川农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ATM机等自助渠道提前预约还款或自助还款。

申请条件:

四川农信各经办行申请个人二手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申请个人一手住房贷款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售房人对所购房屋有合法处置权利,所购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产权共有的,须经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

资料准备: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的贷款偿还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公积金缴存凭证、工资账户银行流水等;

3.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4.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5.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

6.交易房屋的权属证书,如房屋交易双方在申请贷款之前已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提供交易证明材料,如完税证明等;

7.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等);

8.四川农信经办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所购房屋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70%。具体按照当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30年,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四川农信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还款方式: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根据贷款期限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法等。

服务渠道:

可选择四川农信经办行递交贷款申请。

操作指南:

请参照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操作指南,具体情况请咨询四川农信当地经办行。

常见问题:

1.对于买卖双方自主交易的二手住房,购房人是否可以申请四川农信的个人二手住房贷款

自主与卖方达成的二手住房交易,四川农信可以为您提供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具体情况您可咨询四川农信当地经办行。

2.所购二手住房是否需要评估?

根据四川农信规定,您在申请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时,需要在四川农信各农商银行指定的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房产价值评估,以确定您的贷款金额。其中对于满足条件的房产,可免除评估手续,具体情况请咨询四川农信当地经办行。

3.在办理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中,如何确保购房人在支付购房款后顺利取得产权证?

四川农信针对买卖双方在资金划付及房产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顾虑,推出了个人二手住房交易资金交管业务。该业务通过银行对首付款及贷款资金的监管,确保房产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全。具体业务申请办理流程您可咨询四川农信当地经办行。

责任声明: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四川农信当地经办行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四川农信当地经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