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业务用房装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2017-11-08 09:30:4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岳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业务用房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业主为岳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约为100%,招标人为岳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改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1225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岳池县九龙镇广岳大道南侧与十八米规划接到东侧交汇处。
2.2 工程规模:岳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业务用房装修、装饰工程。
2.3 计划工期:150 [A1]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除消防、空调、室外广告等范围以外的装修、装饰工程,限定为本次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属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印发的《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标准化装修三类公司名单库》(川信联办发[2016]95号)中的网点装修公司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投标人近3年内(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11月08日至2017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402-404号)(详细地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单位为其购买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②营业执照原件;③资质证书原件;④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原件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原件;⑤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除外)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402-40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农信(www.scrcu.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大西街564号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0826-5231722
传真:0826-522354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402-404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65013199
传真:028-65013186
岳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7年11月
施工期限
责任编辑:阿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