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谭坝乡营业网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2016-12-20 19:09: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乐山市沙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谭坝乡网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谭坝乡网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招标设计范围:乐山市沙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谭坝乡营业网点,建筑面积约64㎡。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必须是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标准化装修单三类公司名单库》的通知(川信联办发[2016]95号)中的入围装修单位;
4.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四川省内金融系统内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5.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五、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1-24日9:00-17:00,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确定为比选申请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六、领取比选文件地点: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558号,乐山市沙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管理部。
七、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八、本次比选被邀请人的个数为3个(含),比选被邀请人根据比选申请人数量由评审小组按《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商务采购管理办法》(川信联发【2014】187号)、《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川信联发【2014】188号)确定。
九、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月13日14:00。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比选时间、地点: 2017年1月13日下午14:00点,乐山市沙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议室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胡先生 0833-3431589 13981369761
乐山市沙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6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阿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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