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监管报送集市项目技术交流公告
2016-05-16 14:19: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我省农村信用社信息系统建设需要,我社将进行EAST、MAST、企业征信监管报送集市项目的技术交流。请满足以下要求的企业积极报名参加。
一、交流企业要求
1.报名的企业应是具备监管集市建设经验实施商;
2.报名企业应具备监管集市成熟实施解决方案,并有为国内省级及以上金融单位建设EAST/MAST系统及基于监管集市的数据质量检核系统成功案例;
3.熟悉银监EAST/MAST数据检核规则;
4.实施团队需要具备三年以上报送系统以及集市开发经验;
二、报名企业需携带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以上三项若已三证合一,请直接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国内省级及以上金融单位建设EAST/MAST系统及基于监管集市的数据质量检核系统成功案例;
5.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注:以上第1、2、3、4项查收一张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第5项收1份原件。
三、交流的技术和业务内容
1.监管集市项目建设目标;
2.监管集市项目的架构体系及设计要点;
3.监管集市项目的实施的具体步骤和路线;
4.监管集市项目的应用案例详细交流;
5.基于监管集市的监管数据质量检核系统功能演示。
四、交流演示方式
交流企业应提供满足技术和业务要求的完整的解决方案,并进行现场交流演示。交流企业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专家、业务专家、项目经理等人员前来我社进行交流。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3日,工作时间(08:30-11:30,14:00-18:00,公休日除外)。
在本时间段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我社信息科技中心将安排时间进行交流。
2.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顺路116号
3.联系人:宋先生、李先生、崔女士
4.联系电话:028-85357015
5.电子邮件:scrcuzb@163.com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5年5月13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注册于(公司地址)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EAST、MAST、企业征信监管报送集市项目的技术交流活动。代理人在本次技术交流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务,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职务)________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阿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