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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将于2019年6月10日起实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

2019-05-24 12:25: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工作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银行账户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获取各项金融服务的重要前提,银行账户的安全和便捷使用对企业意义重大。截至2019年1季度末,四川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189.18万户,占全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总量的86.97%。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提升银行账户服务水平,对于支持企业发展、推动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自人民银行总行全面启动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工作以来,成都分行多举措落实,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企业账户服务,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决定自2019年2月25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2019年底前实现完全取消。按照安排,四川省将于2019年6月10日起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二、取消企业账户许可的主要内容

1.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四川省银行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

2.企业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按规定完成开户审核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户手续。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企业申请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当交回原开户许可证。企业遗失或损毁取消许可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中国人民银行不再补发。

3.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放管结合”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强化银行账户管理职责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同时,加强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其中,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开户银行将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企业开户意愿,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配合相关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行指示精神,围绕“两个不减、两个加强”,即企业开户便利度不减、风险防控力不减,优化企业银行账户服务要加强、账户管理要加强的总体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四川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为企业提供更为优质、便捷、安全的账户金融服务。

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涉企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搭建四川省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提升银行识别客户身份能力和效率,便利企业办理银行账户业务。

二是鼓励商业银行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通过电子渠道为企业提供账户预约、预受理、预审核等服务,减少企业填表和等候时间。

三是要求商业银行强化内部管理,扁平审核流程,适当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和流程,严禁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开户设置人为障碍和门槛。

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手段,及时处置和纠正商业银行违规行为。特此公告。

四、投诉咨询渠道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028)96633

四川省支付清算协会:

   电话:028-85260293

   网站:www.scpca.org.cn

人民银行相关投诉电话:12363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9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贾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