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和暂停收取部分金融服务收费的公告
2017-07-26 08:54: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有关要求,从2017年8月1日起,四川农信正式取消和暂停以下金融服务收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消个人异地本行(社)柜台(含ATM)取现手续费(不含信用卡),同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四川农信系统内任意网点柜面存现、取现、转账、汇兑业务手续费,以及四川农信系统内任意自助银行设备(ATM)存现、取现交易手续费;
二、暂停收取本票和银行汇票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6项收费;
三、对客户在本行(社)开立的唯一银行卡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卡)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客户在本行(社)开立的多个银行卡账户的,根据客户申请,对其指定的一个本行(社)银行卡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卡)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
特此公告。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7年7月25日
(注:本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责任编辑:阿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