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信合中心(A、B、C区)项目外墙LOGO及标牌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比选邀请
2018-08-15 08:52:4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比选条件
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鑫信合中心(A、B、C区)项目外墙LOGO及标牌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施工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比选。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鑫信合中心(A、B、C区)项目外墙LOGO及标牌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施工。
2.2比选范围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鑫信合中心(A、B、C区)项目外墙LOGO及标牌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的施工,近500㎡外墙LOGO及标牌设计、制作与安装高空作业工程。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工程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号。
2.5工期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比选共一个标段。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 年 8 月 15 日至2018 年 8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二号龙湖三千集A座1402室购买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8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二号龙湖三千集A座14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鑫信合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85357003
比选代理: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3段2号龙湖三千集A座14楼1402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28-83111618
责任编辑:阿 翔